SOLUTION
建設背景
審判委員會是我國特有的審判組織形式,它也是我國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,它在總結審判工作經驗,討論重大的或者疑難的案件和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問題,在司法工作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。
近年來,許多地方法院積極探索審委會制度改革,在優化人民法院職權配置、完善審判組織,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等方面進行了有益嘗試,有效強化審委會在審判工作中的宏觀指導職能。但實踐中審委會工作仍存在著諸多問題,如運行機制不健全,議事程序不透明、行政色彩太濃厚等,這恰恰是當前急需要解決的問題。
周強院長強調:“審判委員會制度改革既不能脫離司法實踐盲目推進,也不能形改實不改,使改革流于形式;既要鼓勵大膽探索,又要使審判委員會制度改革依法有序向前推進”。
審委會會議通常要經過申請、審批、會議安排、上會討論、議題表決等環節。但在實際工作發現中,依靠傳統人工作業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審委會的發展,使之不能更好的發揮其職能,提高審判效率,提升審判質量,審委會審判監督指導的效果受到一定的影響。依靠傳統手段,會前的材料組織、卷宗打印、會議通知、會議記錄、會議統計等組織安排工作即復雜又繁瑣;而委員只能通過紙質卷宗在會前了解案情,短時間內需要翻閱大量的卷宗材料;委員間意見信息的不共享,委員難以客觀、迅速、詳盡的了解案情,“親歷”審判,這些均給委員審議案情帶來很大壓力。對匯報人來說則難以直觀、真實再現其審案過程,客觀表達案情。所有這些問題,在傳統手工工作模式下則很難得到有效解決。為此,迫切希望能夠借助信息化科技手段,通過本項目數字審委會系統的建設解決上述問題,促進審委會工作的進一步提升和發展。
建設效果

